星期四, 三月 09, 2006

广告涉及法律问题 (2006年3月9日)

校园贪风课题被揭发后,许多人批评星洲日报、南洋商报和中国报拒绝刊登王国丰的四份之一版的悬赏广告,却登了校长职工会回应王国丰的悬赏的全版广告。三家报纸到今天为止,都没有正式向读者解释为什么拒绝刊登王国丰的广告。

昨天有署名mkhui的读者回应我在本栏的文章“不要扑灭反贪之火”,带出了上述三家报纸拒绝刊登王国丰的广告的理由。他说:“王国丰的广告内容涉及间接毁谤的法律问题,而凡是涉及法律问题的广告或者新闻,报馆都不会处理的。难道经验丰富的杨先生会不知道吗?为什么要刻意隐瞒这一点,而武断地以刊登王国丰广告,就是正义,不刊登广告就是非正义的观点来撰写评论文章呢?这样,恐怕有失公正。”

说我有经验丰富,是过奖了,谢谢。我是知道凡涉及法律问题的广告或者新闻,报馆都不会处理的。但是,恕我不常学习,法律知识贫乏,我确实不知道王国丰的悬赏广告涉及法律问题。真是惭愧。不过,我想向您禀告:不知道王国丰的悬赏广告涉及法律问题的人,不只是我,还包括其他经验丰富的人。

首先是东方日报的朋友们,他们虽然经验丰富,但是不知道王国丰的广告涉及法律问题,所以胆麻麻地登了,真是不知死活。我已经通水给他们,叫他们小心。接下来是星洲日报、南洋商报和中国报的前辈们,他们也不知道王国丰的悬赏广告涉及法律问题。他们如果知道这一点,一定不会刻意隐瞒他们的读者,一定早就向读者们解释,让读者知道王国丰的悬赏广告涉及法律问题,所以报馆拒绝刊登。

三大中文报忍辱负重,任由读者误会他们偏向校长职工会,太不公正了。mkhui对报馆的内部如此熟悉,我猜您是报界前辈。您应该站在朋友的立场,赶快指点三大报馆,叫他们以“王国丰的广告涉及法律问题”为理由,向读者解释为什么拒绝刊登王国丰的广告,免得读者继续误会他们偏向校长职工会这一边,只登校长职工会片面之词,不够专业又假正义。您也可建议三家报纸转载我有关这课题的文章,作为报馆间接的解释。稿费就不必客气了,随便你们给,我捐给弱势的校长职工会。

受托处理王国丰的悬赏金,公开接领五十万悬赏金大支票的张子贞大律师,长期活跃于精武体育会及马华公会,经验也是很丰富,却也不知道王国丰的悬赏广告涉及法律问题。作为王国丰的律师,他如果知道,一定不会刻意隐瞒,一定会阻止王国丰。

我相信,不知道王国丰的悬赏广告涉及法律问题的律师不只张子贞一个,关心社会事务的律师们,如律师公会主席杨映波,还有饶仁毅、刘锡通、谢春荣、李素华、陈松生、蔡锐明、黄木良、曹智雄、郭洙镇、曾永森等等律师,他们都关注这问题,却没有一个站出来指出王国丰的悬赏广告涉及法律问题,难道这些关心社会课题和经验丰富的律师们也和我这个法律门外汉一样,刻意隐瞒这一点?

当然,经验丰富的还有校长职工会的领袖们。他们没有刻意隐瞒,他们肯定不知道王国丰的悬赏广告涉及法律问题,要不然,他们早就把王国丰告上法庭了。不过,现在
mkhui先生提醒了他们,我看,王国丰先生,您应该准备上法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