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十月 09, 2005
假棺材不敌真法令 (2005年10月9日)
校园选举年年不平年年平,今年的不平不比往年少,但也算是平静渡过了。在全国十七所大学里,几乎都是亲校方的学生大获全胜,有许多议席还是因为反对校方的学生杯葛选举,让亲校方学生不劳而获.尽管有人多次指出“不劳而获”四个字含有贬意,但是依照我国国情,能够不劳而获是莫大的光荣,会被支持者抬起来欢呼的。
有道我们的大专院校是整个国家社会的缩影,看起来不错。校园选举的成绩就好像全国大选的成绩一样,亲政府的学生阵线,像国民阵线一样,取得压倒性胜利。杯葛以致大败的学生组织,除了宣称不承认选举成绩之外,展开他们的抗议活动。十月七日下午来自十一所大学的大约150名大学生冒着风雨,抬着一具棺材,步行到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总部楼下请愿,就地举行一埸哀悼校园民主死亡的葬礼。传媒作了相当详尽的报导。尤其是马华公会控制的南洋商报,在第三版突出地报导这事件。
看多了国际新闻的朋友,对一些国家的人民争民主自由,争生存权利时抬出棺材象征民主或者人权的死亡,是很平常的事。就是一具棺材嘛,没有死人的事发生时,可以是假棺材,有死人的事发生的时候,就是一具真的棺材。注意中东政局发展的人,看惯了巴勒斯坦人民抬棺游行的画面,已经见怪不怪了。
抬棺游行说起来并不是很有创意之举,但是因为有大专法令的存在,学生们这动作就取得很好的宣传效果。如果没有大专法令,抬棺游行请愿就显得很平常,学生不需要勇气也可以抬着棺材出来街上走,有了大专法令,这些学生可能会面对校方或者政府的对付。和大专生抬棺请愿的新闻并列的,是高等教育部副部长胡亚桥对学生发出警告。他警告说,大专生指校园选举不公平而抬棺材到人权委员会总部抗议,是不应当的做法,大专生若滥用自由,采取过激行动而触犯大专法令,将受到对付。
大概曾经发生过报章把活人的照片当死人照片登的事情,报章也许怕读者又看错照片,假棺材看成真棺材,于是很有创意地提到“大专生们抬着的并非真的棺材,反之,只是一具以保丽龙仿制的黑色棺木,上面放满白菊花,并覆盖着一面国旗,棺木旁则写着“校园民主”字眼”。
两则新闻摆在一起,我不禁失笑。笑我们的大学生太天真了。抬着一具假棺材,就要去碰真的大专法令。要知道大专法令是国阵政府多年来对付不听话的大专生的法宝,是巫统、马华、国大党、民政党等等组织庞大的政党所制造出来的法令,随时都可以祭出来对付大专生。不是吗,学生抬假棺材游行请愿的新闻就和副高教总部的警告并排出现在同一天的报纸,而报章突出报导学生抬的是宝丽龙仿制的假棺材,虽然编辑并无“你们休要以假碰真”之意,见者莫不发出会心的微笑。
所谓不见棺材不流泪,现在人类心肠更硬,他们见了棺材都不流泪,何况所见是一具假棺材。大专生们不要再搞这种没有实际效果的活动了罢。你们所提的六点诉求,高教部只要以一个大专法令就可以把它们丢在一边。假棺材说什么都是斗不过真的大专法令。假的当然玩不过真的。当今之计,看来只有把六点诉求缩为一条,就是要求废除大专法令。如何要求废除大专法令,不要问我,问问马青团罢,他们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