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十月 12, 2005

渗透华团罪名严重 (2005年10月12日)

最近华总选举,一些有马华背景的人中选,于是政党渗透华团的议论又起。对曾经搞过左派运动的同志们来说,“渗透”两个字,是极为严重的罪名。政党人士渗透团体,政府就可以援用内部安会法令,在不必审讯的情况之下把他丢进监牢,一关可以是十年八年,那是极为惨痛的经历。现在一些华团人士,包括一些反对内安法令者,指责马华公会渗透华团,我不禁要引古代圣贤的话劝诫他们: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搞政党,当然要争取党所代表的人民的支持。当年劳工党代表工人,一些劳工党人投身到职工会里去活动,却被解释为渗透工会,抓到就丢进牢里。可见“渗透”二字,不可乱用。当年如有人指某某渗透某某,就是居心不良,就是要害人家坐监牢。所以,当我听到现在还有人用“渗透”两个字来形容马华走进华团的情景时,我就觉得他们没有读过圣贤书,思想落后,没有学习到古圣贤“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美德。

不喜欢被指渗透团体而坐牢,就不要指马华渗透华团。马华宣称在一个合法的政府里代表华人,那么马华领袖走进华团去活动,有什么不对?阿狗阿猫担任华团职位,什么问题都没有,为什么马华同志担任华团职位,就是渗透华团了呢?

可怜的马华同志,无端端在华社里被这些人贬为“二等公民”,被视为罪可坐牢的渗透分子,失去了堂堂正正做人的基本权利。同样是堂堂正正的华社妇女,郑淑娟竞选华总妇女组主席就不是渗透华团,马华同志黄秀金竞选华总妇女组主席就是渗透华团。呜呼,换是在六十年代,黄秀金如果是劳工党党员,如此这般被指为渗透华团,她可就要蹲在牢里了。

其实,在我看来,政党的目标,是要领导人民组成政府,管众人的事,那么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是他们活动的场所。他们宣称代表什么群体,就应该接触什么群体。巫统宣称代表马来人,就要走进马来人群和马来团体中去;回教党宣称代表回教徒,就要走进回教徒社会及回教组织中去;国大党代表印度裔,就要走进印度人社会中去,甚至印度人私会党都应该是他们关心的群体;马华公会代表华人,就应该走进华人社会,参加到华团组织中去。这不仅合情合理,甚至是政党的责任。

要领导人民组成政府,却怕“渗透”两个字而不走进华团,是马华的失败。前天马华和董教总会谈后,董教总白纸黑字列出两造之间的少少共识,多多歧见,就是马华平日没有走进董教总,和董教总少沟通的结果。比方董教总老早看到教育部发出的1996年教育法令下新的学校董事会指南,也不通知来自马华的副教育部长一声,让马华的十四人代表团和董教总会谈时异口同声说还没有看到这份指南,很是难堪。

我很多年前就听过一位马华现任高层领袖大谈理论,说政治是领导一切的。不错,这个领袖如果实践他的理论,马华本来就应该站出来领导华团。马华如果早一点站出来走进华团,了解华团和华社要的是什么,那么前天和董教总会谈中所讨论的四项华教问题,早就在马华和董教总及其他华团的团结一致之下解决了。此后马华的高层领袖们也就可以堂堂正正宣称代表华人,踏踏实实地在华人占八十巴仙的选区上阵,不必跑到很远的地方去,让行动党和公正党人指手划脚,说三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