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十月 05, 2005

把贪官污吏抛下海 (2005年10月5日)

文化、艺术及文物部长莱益士雅丁说,如果有人在演唱国歌时,刻意不根据官方版本的国歌曲调,而把国歌扭曲,唱到荒腔走调,那么政府就会采取行动对付他们。须知当今大马,国泰民安,天下太平,全国人民爱国情绪高涨,在政党领袖们的带领引导之下,国人唱国歌、插国旗、种国花,表现爱国之心惟恐不及,如果还有人不识相,故意把国歌唱到荒腔走调,当然会受到千夫所指,莱益士雅丁要对付这种人,当然没有人反对。

莱益士雅丁当然不是说着玩的,他是在庄严的国会堂殿里回答四加亭国会议员莫哈末阿兹的问题时这样说的。莫哈末当然也不是随口乱说,他直指大马足球联赛的现埸直播,摇滚歌手哈丹刻意扭曲国歌,唱到荒腔走调。根据南洋商报的报导,莫哈末阿兹说:“这有背叛国家及民族之嫌,涉及者应当受到处罚,甚至被抛下海里去!”

我国的法律当然没有规定把唱国歌唱到荒腔走调的人抛下海去。副新闻部长林祥才说,抵触国歌法令者,一旦罪成,可面对100令吉的罚款或两个星期的监禁,或两者兼施。这是很文明的惩罚。但是莫哈末阿兹在庄严的国会里,却讲到要把唱歪国歌的人抛下海去,这种话传出去,恐怕会引起外国人误会,以为我国的法律有这种把故意唱歪国歌的人抛下海的不文明刑罚,这样就抹黑了马来西亚在国际上的高大形象。

莫哈末阿兹爱国心切,看到有人唱歪国歌,他就气上心头,以致失言,为他心爱的祖国制造了不文明的形象。不顾国家法律的真实内容,乱喊把犯小错的国人抛下海,莫哈末阿兹这种扭曲国法的错误,和那些扭曲国歌者的错误差不多,都是小错误,我们当然不会像他那样,高喊把犯小错误的人抛下海。我们只希望他看了我们的文章之后,今后讲话不要太冲动,改过自新就是了。

比较严重的错误是那些假借爱国行动以遂私利的人,小者如车身插了国旗就在马路上横冲直撞,闯红灯、乱刈车、不顾他人死活的驾驶者,他们这种仗着插国旗以乱法纪的行为,如果只是罚他们几百令吉和坐两个星期监牢,实在太便宜他们了。大者如贪污滥权的官僚,口唱国歌,手摇国旗,甚至还有各种各式的爱国小动作,以掩饰他们长期贪污枉法的丑恶真面目,这种背叛国家和民族的大蛇,比起那些把国歌唱歪了的小民,更应该受惩罚。对市井小民来说,贪官污吏人憎鬼厌,人人得而诛之,能够的话,他们要像莫哈末阿兹那样,把高喊爱国,以各种小动作表现爱国的贪官污吏抛下海去。

国人长期以来受贪官污吏所害,对贪官污吏已是深恶痛绝。首相推行反贪污运动,指出贪官污吏足以灭国,国人当然全力支持,国庆也不忘消灭贪官污吏,认为最好最实际的爱国行动就是揪出贪官污吏,揪出一个贪官污吏,其意义远胜过唱一百次国歌,插一千支国旗,种一万棵国花。因此,当我看到报章上大字标题打出“乱唱国歌将受对付”时,我和千千万万长期以来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的老百姓一样,第一个感觉就是太夸张了。乱唱国歌的人要受对付,那么那些以小动作装模作样爱国以掩饰自己的灭国罪行的贪官污吏,更是不可被放过。乱唱国歌者要被罚款判监,那些背叛国家民族的贪官污吏呢?这些社会渣滓太不文明了,他们应该被抛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