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五月 30, 2007

丽娜的欢乐不见了 (2007年5月30日)

LINA JOY,欢乐的丽娜,多么美丽和牵动人心的一个名字!不管别人如何翻译她的名字,我选择以她名字的原意称呼她:丽娜,欢乐的丽娜!在人们热爱的这片土地上,难道连名字叫做欢乐的人,都不能够有欢乐了吗?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在人们热爱的这片土地上,什么事情都可以发生,名字叫做欢乐的人,不一定能够有欢乐。欢乐的丽娜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当今大马》英文版今天早上11时18分的即时新闻,打出了“NO JOY FOR LINA”的标题。举国瞩目的穆斯林改信基督教的案件有了裁决,联邦法院裁决欢乐的丽娜仍然是一名穆斯林,并拒绝删除其身份证上面的穆斯林地位。

NO JOY FOR LINA,丽娜的欢乐不见了。这标题震撼人心,因为不只丽娜的欢乐不见了,所有和丽娜有类似遭遇的人们的欢乐也随着联邦法院的判决不见了。

丽娜原名阿兹丽娜再兰尼,是一名穆斯林。1998年她改信基督教并嫁给一个基督教徒,她把名字改为欢乐的丽娜,可见她对人生的转变的期许是什么,是欢乐啊!人活着而能够作自由的选择,就是欢乐。欢乐的丽娜的漫漫人生路,和千千万万人一样,追寻的不就是欢乐吗?

然而,在人们热爱的这片土地上,追寻欢乐是何等奢侈的事?1976年民事婚姻法令禁止丽娜的婚姻注册。经过无数次的申请,国民登记局终于允许她改用这个欢乐的名字,但是她的大马卡依然注明她是一名穆斯林,尽管他已经宣誓为基督教徒。

丽娜追寻欢乐的过程是令人感动的。国民登记局坚持要她获得回教法庭的批准,才能证明她已经脱离回教。她向高等法庭申请推翻国民登记局的决定,结果失败,他不欢乐。她入禀上诉庭,还是失败,还是不欢乐。最后她上联邦法院,结果还是NO JOY FOR LINA 。

丽娜的欢乐不见了。我翻回本月15日57个公民团体发表的联合声明。这篇题为《尊重自由与多元价值,捍卫家庭与人道精神》的联合声明指出国内一连串事件的发展不但威胁我国的多元文化、宗教与种族社会安定,也危害婚姻与家庭关系。“一些马来西亚人的行事却已失去人道精神的指导,因而对那些刚失去至亲或在外力干预下与至亲骨肉生离的痛苦,完全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或者无动于衷,实在让人深以为忧。”

声明说:“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因此,个人自由必须得到尊重。每个社群都有权表达与宣扬其价值观,政府、团体或个人都无权以威胁或暴力手段将价值观强加于他人身上。同样的,家庭的幸福与和谐是由其成员集体创造与界定,他们的选择必须受到尊重。”

当时主流媒体充斥“月漏论”,57团体的联合声明,像一粒小石子掉在大湖中,涟漪未散,就已无影无踪。社会如此,我因而更敬佩我不认识的丽娜。欢乐的丽娜,请接受我深深的祝福。你的痛苦和挣扎,你的勇气,你的案件,谱写这片土地上人们追寻自由和幸福的历史篇章。我要向你敬礼,欢乐的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