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五月 25, 2007

蔡细历违行为守则 (2007年5月25日)

去年九月发生华小拨款被干捞,副高教部长翁诗杰被内阁训诫事件之后,国人都知道内阁规定,所有部长和副部长,都不可公开批评其他部门。因此,当人们看到报纸封面标题打出卫生部长“蔡细历斥工程部无能,卫生部收回工程”时,莫不啧啧称奇。

回顾历史,去年九月,在一个集会上,马华巴莪区会主席蒙光亮揭露政府给华小的拨款三万变五千,在场的副高教部长翁诗杰作出反应曰:“这些华小拨款被干捞了”。就这句话,引起教育部长希山大怒,闹到内阁里,内阁决定对翁诗杰进行训诫,并指示其上司高教部长慕斯达化代翁诗杰向希山道歉。一场风波才告平息。

事件经查证,有关华小的拨款确实是被干捞了,三万拨款,只交价值三千的工。国人认为,教育部长看到自己辖下的小学受害,应该向揭发华小拨款被盗的蒙光亮和翁诗杰致谢,可是希山却大怒,而内阁又对翁诗杰采取训诫行动,令人不解。

更令人不解的是,在中国厦门大学誓言反贪污的马华总会长黄家定,不但在内阁支持对翁诗杰加以训诫,还发表文告替内阁解释,阐明翁诗杰为何被训诫。

黄家定的文告把翁诗杰的错误说得很清楚:“所有正副部长及政务次长必须遵守政府行政人员行为守则。有关守则强调集体负责及把各项人民的投诉带进各政府内部管道处理的精神,如涉及本身掌管以外的部长所负责的范围,需要尊重及咨询有关部门负责人,以正规的程序和管道处理。”

看了黄家定的文告,国人就知道为什么马华部长们在内阁支持通过对翁诗杰加以训诫了,因为翁诗杰没有遵守政府行政人员的行为守则。

蔡细历也是内阁部长,和黄家定一样,支持内阁训诫翁诗杰。他当然知道正副部长必须遵守政府行政人员的行为守则。可是,他不客气的公开批评公共工程部无能,还直斥“三美
不应采取出现问题后便指责别人的态度,却从不检讨本身部门的工作能力和效率。”

蔡细历对三美维鲁本身及公共工程部的批评,其严重性远远超过翁诗杰没有指名道姓的一句“华小拨款被干捞”。如果根据内阁处理翁诗杰违反行为守则的标准来处理蔡细历严批三美维鲁的事件,内阁恐怕不是训诫蔡细历这么简单了。翁诗杰不在内阁,不知有此规定,蔡细历是明知故犯,三美可以大怒,要求内阁对蔡细历进行严惩。

根据黄家定的文告所阐明,蔡细历在批评三美维鲁时,肯定是没有遵守政府行政人员的行为守则,因为他没有强调集体负责的精神,没有把问题带进政府内部管道处理的精神,在涉及本身掌管以外的公共工程部的范围时,没有尊重及咨询有关部门负责人三美维鲁,没有以正规的程序和管道处理。

在政府工程频出纰漏的时刻,蔡细历对三美维鲁的严历批评,大快人心,胜过翁诗杰一句“华小拨款被干捞”,其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更是大大地提高。可是,他不是违反了政府行政人员的行为守则了吗?内阁会不会对他加以训诫呢?他必须向三美道歉吗?内阁如果对他加以训诫,恐怕黄家定又要发文告替内阁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