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历史,去年九月,在一个集会上,马华巴莪区会主席蒙光亮揭露政府给华小的拨款三万变五千,在场的副高教部长翁诗杰作出反应曰:“这些华小拨款被干捞了”。就这句话,引起教育部长希山大怒,闹到内阁里,内阁决定对翁诗杰进行训诫,并指示其上司高教部长慕斯达化代翁诗杰向希山道歉。一场风波才告平息。

更令人不解的是,在中国厦门大学誓言反贪污的马华总会长黄家定,不但在内阁支持对翁诗杰加以训诫,还发表文告替内阁解释,阐明翁诗杰为何被训诫。

看了黄家定的文告,国人就知道为什么马华部长们在内阁支持通过对翁诗杰加以训诫了,因为翁诗杰没有遵守政府行政人员的行为守则。
蔡细历也是内阁部长,和黄家定一样,支持内阁训诫翁诗杰。他当然知道正副部长必须遵守政府行政人员的行为守则。可是,他不客气的公开批评公共工程部无能,还直斥“三美
不应采取出现问题后便指责别人的态度,却从不检讨本身部门的工作能力和效率。”

根据黄家定的文告所阐明,蔡细历在批评三美维鲁时,肯定是没有遵守政府行政人员的行为守则,因为他没有强调集体负责的精神,没有把问题带进政府内部管道处理的精神,在涉及本身掌管以外的公共工程部的范围时,没有尊重及咨询有关部门负责人三美维鲁,没有以正规的程序和管道处理。
在政府工程频出纰漏的时刻,蔡细历对三美维鲁的严历批评,大快人心,胜过翁诗杰一句“华小拨款被干捞”,其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更是大大地提高。可是,他不是违反了政府行政人员的行为守则了吗?内阁会不会对他加以训诫呢?他必须向三美道歉吗?内阁如果对他加以训诫,恐怕黄家定又要发文告替内阁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