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不好,政府有责,政府公务员中,挑起维持治安重任的,就是警方。因此,人民拼治安的行动中,触及警方办事不力的问题。警方如果办事尽力,治安肯定不会败坏,人民吃饱不会这样得空出来搞什么十万火急拼治安。本来,国家治安不好时,应该站出来高喊十万火急拼治安的,是政府,是警方,不是民间团体。
地方治安败坏,警方应该比任何人更火急,不是吗?在维持治安的过程中,警方需要获得人民的支持和配合。如果人民被抢劫被轮奸都不敢出声,不敢报警,那么治安败坏是肯定了的。人民为什么不肯报警呢?这是警方应该深入探讨的课题,是因为人民对警方没有信心?还是因为警方不欢迎人民投报?

数以千计的居民出席了十万火急拼治安大集会,说明治安败坏问题已经到了严重的地步,数以百计的居民持标语拉布条游行示威,也不过是表示他们对治安败坏的忍无可忍,警方如果认为他们这样做是非法集会,是触犯法律,那么,相较之下,那些干下抢劫轮奸罪行的禽兽,警方应该如何看待他们呢?

警方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放在对付搞拼治安大集会召集人,以及抗议治安败坏游行示威者,就只有激起民间更多的不满。警方如果和一些不负责任的政客同一鼻孔出气,指责示威抗议者把事情种族化,就更不智了。马来西亚人民何所求?不外只求一片安居乐业之土地,逆来顺受,都已经受够了,谁有心情搞种族主义?
政客和警方都不应该随便把种族主义套在拼治安的人民的头上。国人就是热爱这片土地,所以才站出来拼治安,普通老百姓没有兴趣搞种族主义,许多为拼治安而站出来的人,都是反对种族主义的好公民,他们恨不得其他种族都加入他们的队伍。搞种族主义对他们有什么好处?
无论如何,我还是要提醒拼治安的朋友们 ,言行要小心,慎防被人套以种族主义者的罪名。不要说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就像很多抢劫轮奸的发生一样,受害者就是因为以为这种事情不会发生而出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