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五月 16, 2006

声音大的就是有理 (2006年5月16日)

国民醒觉运动及第11条款联盟在槟城的一家酒店召开题为<联邦宪法维护全民>的研讨会,有大约400名不满者齐集在会场外,拉布条举标语,高喊口号,进行抗议,甚至闯入会场,质问研讨会是否合法。与会者这才醒觉,联邦宪法虽然维护全民,面对大声的人,却毫无办法,警方只能够指示合法集会的研讨会主办当局匆匆结束会议。

为什么不驱散明显地属于非法集会的抗议者?为什么一个有关联邦宪法如何维护全民的合法研讨会,应该让步给非法的叫嚣的抗议者?大家都在问这个问题。反对党领袖林吉祥甚至把这事件当作是阿都拉出任首相以来,人权及宪赋自由记录中最可耻的一幕。他质问,为什么警方允许暴徒破坏研讨会,而没有维护国人的人权及宪赋自由?一连串的为什么,相信警方很难回答。

其实,这有什么奇怪,因为那些暴徒声音大呀!在我们这个君子国,任何争论,声音大的就是有理,有理者胜。例子我们至少可以举两个。一个在十年前,一个在本月初。十年前那个是林吉祥提的:“10年前,当第二届亚太区东帝汶大会在吉隆坡召开时,一群由巫统、马华公会、民政党及国大党组成的年轻暴徒闯入会场闹事,粗暴地对付与会者及大事破坏酒店的设备”。他们有理由这样做,因为他们的声音大。

本月初这一单发生在国会里,是时也,反对党领袖林吉祥先生动议将被指滥权干预关税局的野新国会议员赛益交国会特权委员会处理,获得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主席沙里尔的支持,却不获其他国阵议员的支持,结果动议被驳回了,沙里尔愤而辞职。事后,马华议员纷纷表示,其实他们是支持沙里尔的,只是当时他们不够大声而已。

5月5日,<星洲日报>一则题为“马华后座议员声援沙里尔”的新闻,访问了几个马华后座议员,新闻报导:“他们澄清,在事发时,其实也有不少的国阵议员支持沙里尔的看法,只不过是支持的声浪比不上反对的声浪,所以,有关动议才会被驳回。”新闻最后还突出马华亚依淡国会议员魏家祥说:“当时下议院内有不少国阵议员都赞同和支持沙里尔的看法,只是在议长询问有谁反对有关动议时,一些议员却高声呐喊,所以看来好像是反对者多过支持者。”

如果当时支持沙里尔的议员以喊“饮胜”的声浪高声呐喊支持,支持者就会看起来多过反对者,沙里尔就不必愤而辞职了。可见,不只在槟城的酒店门口大声喊就显得有理,在吉隆坡的国会大厦里,议员们要支持一项动议,也要大大声呐喊。如果“支持的声浪比不上反对的声浪”,就会“看来好像是反对者多过支持者”,他们要支持的动议就会被驳回。马华的议员都支持沙里尔,可惜他们太斯文,在国会里讲话小小声,连沙里尔都听不到他们的支持,林吉祥的动议当然被驳回了。

从这些事例,可以看出在马来西亚,尤其在政治圈里,声音大的就是有理。庄严的国会堂殿里,一些议员高声呐喊,可以让反对者看起来多过支持者。酒店外大街上抗议者大声的喊口号,可以逼使警方指示酒店内小小声研讨联邦宪法课题的人匆匆结束会议。这也算是马来西亚国情的一种吧。声音大的就是有理,你声音小,就要认输。讲话轻声细语的人,最好不要跟人家玩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