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二月 21, 2006

为何要花钱见布什 (2006年2月21日)

2月16日,网上媒体报导:根据<洛杉矶时报>报导,涉及美国国会游说丑闻的臭名昭著共和党说客杰克阿博拉莫夫,可能是安排美国总统布什和我国前首相马哈迪在2002年会晤的幕后黑手。三天之后,<南洋商报>也刊登这则新闻,说“马来西亚政府在2002年寻求提升它在美国的形象时,为了安排当时担任首相的马哈迪与美国总统布什会面,耗费120万美元(约445万令吉)聘请著名的华府说客杰克阿布拉莫夫从中拉线。”

布什总统领导美国充当国际警察,三天两头出兵打这个,打那个国家,已经是很不得人心。像这样不得人心的总统,我们堂堂正正大马来西亚首相要见他,他应该倒履相迎才对,为什么反而是我们要付几百万找说客穿针引线呢?纯洁的马来西亚国民想来想去,都想不通。

莫说花政府的钱,即使是马哈迪自掏腰包,国人都不允许他这样做,因为他是马来西亚的首相,他的一举一动,代表着马来西亚人的尊严。我们马来西亚万人景仰的首相要会见不得人心的美国总统小布什,让外交部去安排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要塞几百万令吉给中间人穿针引线,这样荒唐的事情,我们大马来西亚国民说什么都接受不来。

这样荒唐的事情,如果不是稳重负责的报纸如马华的<南洋商报>报导出来,我们是不敢去评论的。如今<南洋商报>报导出来,我们才敢提及。但是,马哈迪隔天就否认这项报导,<南洋商报>报导马哈迪说,他并没有用人民的钱去见美国总统布什。“不过,他不否认有人缴付160万美元给美国的说客,让他与布什会面。”

我们大马来西亚的首相要塞钱给说客,才能见到美国总统!对说客来说,只要是钱,不管来自马来西亚政府,或者来自什么人,都不重要,因为他们要的只是钱。但是对马来西亚人来说,我们的首相要付钱才能够见到另外一个国家的首长,不管这钱是不是出自马来西亚政府,都是太严重了,因为马来西亚人要的是面子。

马哈迪担任首相期间,时常挺身而出抨击美国的霸道做法,不只赢得第三世界国家的赞赏,我国人民,包括反对党人,也大力支持他的立场。在国人和第三世界人民的眼中,马哈迪的形象是远远高过布什总统。照常理,应该是形象低落的布什花钱求见马哈迪,为什么反而是马哈迪花钱求见布什?太离谱一点了罢?

<南洋商报>报导,马哈迪说:“这是美国的制度,如果你要会见该国的领袖,你就要付钱。”真是震撼人心的一句话。我们等着瞧,接下来会有多少国家出来澄清,他们的总理或者首长会见美国总统,是没有给钱的。他们如果静静不出声,就会被当作曾经付钱求见美国总统。也许会有更多的国家站出来,证实马哈迪所说是真话,指证美国的制度太烂,谁要会见美国总统,谁就要付钱,不管钱从那里来。

如果真的是美国的制度,谁要见美国总统都要付钱,那么,错在美国的制度太腐败,马哈迪没错。马哈迪付160万美元会见布什,我们马来西亚人也就算了,反正这是美国的制度腐败,无关马来西亚国家尊严,而且那160万又不是马来西亚政府付。面子无损,金钱无失,我们就不要追究了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