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一月 09, 2006

带安全套没安全感 (2006年1月9日)

马华武吉免当区会主席李崇孟在全国爱滋病醒觉运动免费派发安全套活动仪式上讲了一个故事:有一个妇女,半夜十二点独自一个人开车被巡警半路拦截。警员要求搜查其手提袋,发现她的袋里有安全套,就将她当妓女看待,强硬地表示要把她带回警局查办。最后,在有关妇女愿意私下解决后,有关警员才作罢。这个妇女向李崇孟投诉说,你们好心派免费的安全套,可是我不敢拿,免得被警方当作妓女。

这段故事见于<东方日报>第二版,大标题是“女性携安全套被当妓”,小标题是“警半夜拦查强套罪名”。新闻内容提到这个向李崇孟投诉的女人是一名“华裔妇女”。我衷心希望这女人真的是一名华裔妇女,如果不是华裔,而是别的什么裔,那么东方日报的总编辑潘友来和新闻总监吴彦华恐怕就会像中国报的总编辑庄宗南和执行总编辑黄兆平一样,负起全责,辞职求去。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希望他们报导了这个有关安全套的新闻之后,自己还是安全的。当总编辑,真不易为。

当马来西亚妇女,更不易为。出门携带手提袋,如果遇上攫夺匪,不但破财,可能受伤丧命。如果遇到巡警,可能被拦截,查看手提袋,如果袋里有安全套,就不安全了。马华妇女组主席黄燕燕应该办讲座会,邀请李崇孟讲解该妇女与警员私下解决之道,让马华妇女同志和全国妇女知所学习,手提袋被查到有安全套也懂得应付解决。

李崇孟说:警方不能在发现一名妇女手提袋中有安全套后,就把她视为妓女。在场的马青总团长廖中莱也说:手提袋内有安全套并不等于有关人士的行为不正当,因此警方不能采取任何侮辱女性的举动。这两个大男人显然对女权和人权的认识还不够。他们只认为警方不可凭发现安全套就当妇女为妓女,却不知道更严重的问题是:警方凭什么可以在半夜十二时拦截一个独自开车的女性?我们的女亲人半夜十二点独自开车,突然有巡警截停,要搜查她们的手提袋,她们会怕吗?我们会怕吗?李崇孟和廖中莱应该不会怕,所以他们他们没想到这才是问题。

警方是否可以持怀疑为理由而在任何时候截查任何人?怀疑的标准是什么?一个女人半夜十二点驾着车,巡警如何看出可疑之处而决定截查她呢?在李崇孟讲这故事的前两天,行动党国会议员郭素沁,又是她,带着母女三人召开记者会,讲了另一个类似的故事。这母女三人途经茨厂街,被女警截查,并指责她们穿着太过暴露,像妓女。他们反唇相讥,要求道歉,结果反被警方以阻差办公为由,扣留达12小时。

警察看到一个女人衣着性感暴露,觉得她像妓女就可以截查她吗?如果查到她们的手提袋中有安全套就更像妓女了吗?或者有些警察截查民众是为了和被截查者“私下解决”?警察总长恐怕要为这个民众关心的问题解释一番了。

警察要是可以随时随地截查任何人,并凭穿着性感像妓女或者手提袋有安全套就把人带回警局查办,而警局内又发生过马来西亚籍女郎(主编请查证)被令脱光扭耳朵蹲上蹲下并被录影的事情,请问这个国家的人民还会有安全感吗?警察不可因为女人穿着暴露或者手提袋里有安全套就怀疑她们是妓女,更不可在没有充分的理由之下就随时随地截停搜查任何人。不要搞到国人带着安全套都觉得没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