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二月 05, 2007

有利人民也要机密 (2007年2月5日)

工程部长三美说,那几个反对党领袖,像在街边玩泥沙的孩子,竟然召开记者招待会,把政府和大道公司签署的大道特许经营合约给公开了。这种高度机密的官方文件,牵涉到政府和大道公司之间的利益,怎么可以公开给老百姓看到呢?

这事惊动到内阁进行讨论,部长们也没有问问总检察长的专业意见,就众口一词认为应该教训这些顽皮的孩子。大是大非,才需要问总检察长,这种不问已明的事情,就不必问了,触犯官方机密法令,当然要受处罚。内阁严明,自己人翁诗杰副部长揭露政府拨款三万变三千,尚且受到内阁训诫,反对党人当众公布官方机密文件,受对付是理所当然。

卡立、蔡添强、刘天球和哈达这些反对党人,犯了滔天大罪,今天已经被召到警察总部去问话了。内阁英明的决定,至少警告其他反对党人和对政府有所不满的民众,今后如果拿到任何官方机密文件,最好不要拿出来给其他人看到,更不可像小孩子玩泥沙,将机密文件公布。这样的做法,即使对人民有好处,对你们自己没有好处。

为着这件事,国人议论纷纷。那些认为人民就是老板的异想天开的年青人,认为人民委托政府做事,就像老板吩咐伙计做事一样,伙计当然有责任向老板报告工作经过。老板叫伙计找人承包修条路,伙计和承包商之间签了合约,老板为什么看不得?

老板拿到伙计和承包商之间签署的合约,公开出来,伙计说,你这是小孩子玩泥沙,知法犯法,看我对付你!这样一对付,问题更多了,许多人指责内阁的不是,甚至要求政府制定资讯自由法令,保护老板的知情权。

质疑政府的,不只是反对党人,律师公会主席杨映波也质疑政府为什么把大道合约列为官方机密文件。他问道:“政府把大道合约列为机密文件,是不是意味着政府没有在大道合约里维护国人的利益?如果大道合约有利于国人,为何政府要把它列为机密文件?”

杨映波说出了所有公路使用者的心声。然而,对内阁来说,这样的说法是以小人之心度政府之腹。政府那里会做不利于人民的事情呢?政府时时刻刻都为人民的利益着想,签署大道合约当然以人民的利益为依归。不过,政府没有宣传吧了。政府像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黄家定那样,只爱做事,不爱宣传。

黄家定只爱做事,不爱宣传,比方白浦大道收费原本要起到两令吉十仙,经他在内阁努力争取,政府降低到一令吉六十仙的合理水平,如此大恩大德,他都没有说出来,害到浦种马青同志们还以为收费不合理而上街头拉布条喊口号抗议。即使是这样,黄家定有时候也会说漏口,无意间透露他在内阁争取华社和广大人民的利益。

内阁会议是机密,部长有时候都会漏出风声。白纸黑字大道合约,当然要列为官方机密文件。一份份对人民有利的合约,如果公布出来, 虽然能够驳斥像律师公会主席杨映波的小人之心, 却可能被人民指为搞政治宣传,不符合政府只爱做事不爱宣传的大原则。对不起了,政府签署的合约都是有利于人民的,都列为机密,不过是严守只爱做事不爱宣传的大原则吧了,你们不要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