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八月 14, 2006

警方办案效率不低 (2006年8月14日)

最近国内治安不好,匪徒横行无忌,人民怨声载道,许多政治领袖,包括执政党国州议员,都跳出来和民众站在一起,厉声谴责丧尽天良的匪徒之外,还严词批评警方办案效率太低,以致罪案不绝,老百姓受害。但是,这没有什么作用,警方只要一句人手不足就可以回答老百姓的千百次质询。

警方人手不足,大家只好自己来。例子是拉曼学院学生利建业被攫夺匪剌杀事件发生之后,马青团毅然负起警察的任务,组织巡逻队,在案发区日夜巡逻。他们没领警察的薪水,却干起警察的活儿,令人敬佩。在那些还没有人被匪徒剌杀的地区,人们都希望当地马青团同志们能够向旺莎玛朱的马青同志看齐,组织起来,扮演警察的角色,日夜巡逻,这样就比等到有人被杀死之后才开始巡逻更有意思,更值得赞扬。

一些老百姓甚至认为,一年下来,马青团巡逻队伍抓到的匪徒,可能比警方抓到的匪徒还要多。这种贬低警方的说法,我是不认同的。警察的专业是对付罪犯,没有经过警务训练的马青仔,是不可能比警察抓到更多匪徒的。一些马青同志甚至没有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口喊对付匪徒,自己却也目无法纪。

例如8月12日,新山柏伶居民举行声讨大会,高喊口号抗议治安败坏,要求一个安全的生存空间。站在队伍最前列的,就有一些无知的马青同志,他们不知道自己犯了法。根据星洲日报报导,当记者接到有人因为参加有关集会而被捕的消息而致电向新山南区警区主任罗斯兰助理总监求证时,他斩钉截铁的说:“我只能说今早的活动属于非法集会,其它的我一概不评论”。

不只是马青仔,一些国阵的国州议员,也不尊重国家的法律,参加罗斯兰助理总监所指的非法集会。集会过后,振林山国会议员曾亚英的特别助理吴祝光和前新山中区县议员余绍庆被警方传召录取口供,过后各以五千令吉并各由一人以口头方式保外。此外,参加该非法集会的柔佛再也州议员陈书北也证实,警方来电表明新山南区警区主任“邀请”所有参加游行集会的议员前往新山中央警署会面。

一个非法集会刚刚结束,警方就迅速行动,传召组织有关集会的人到警局录取口供。即使是尊贵的国会议员及州议员,知法犯法,参加没有准证的非法集会,警方也大公无私,不放过他们,要他们到警署去走一趟。对付犯法的国州议员,警方都如此严厉,对付那些攫夺匪,警方那里会跟他们客气?

想到这点,我们应该对警方充满信心,不要责怪警方没有尽力对付匪徒。对付数以百计走上街头高喊口号要求安全过日子的人,警方的效率都这样高,马上有人被传召问话,对付攫夺匪和劫匪,警方一定见一个抓一个,绝不放过。说什么警方办案不力,无能对付匪徒,致使治安败坏的,都是胡说。

我们只要举一个新山警方对付非法集会的例子,就可以证明警方办案效率很高,别的众多例子,就不必说了。我这么说,是要警告国州议员们,不要像攫夺匪那样,干非法的事情,如组织什么非法集会抗议治安败坏,警方是不会放过你们的。